WeLab Debit Card 1% 基本回贈優惠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 WeLab Debit Card 1% 基本回贈優惠條款及細則(「本優惠」)的優惠期為20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包括前後兩日)(「優惠期」)。

[2] 本優惠適用於在優惠期內擁有Welab Bank Limited(匯立銀行有限公司)(「本行」或「我們」)銀行賬戶的客戶(「」或「你的」)。

[3] 你的WeLab Debit Card將自動登記為參與本優惠。

[4] 於優惠期內使用WeLab Debit Card(虛擬和/或實體WeLab Debit Card)以任何貨幣進行的合資格交易將獲得1%的現金回贈。如果合資格交易以港元以外的貨幣進行,現金回贈將以相關匯率轉換後的港元為基礎進行計算。

[5] 每月合資格交易上限為HK$50,000元,即優惠期內的總合資格交易上限為HK$100,000元(「合資格交易」)。相對於每月現金回贈上限為HK$500,優惠期內的總現金回贈上限為HK$1,000。

[6] 你於每月因進行合資格交易而所獲得的現金回贈將於下一個月第1天計起的30個工作天内存入你的核心賬戶。

例如:

(a) 於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的合資格交易相關現金回贈將於2020年12月11日前存入你的核心賬戶。

(b) 於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合資格交易相關現金回贈將於2021年1月12日前存入你的核心賬戶。

[7] 對於交易是否合資格(視乎情況而定),我們擁有最終決定權。不合資格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

(a) 支付銀行費用及收費(如適用,包括但不限於年費、賬戶透支費逾期費用、補發卡費、自動櫃員機現金提款費用);
(b) 準現金交易,包括:
(i) 博彩及賭博交易;
(ii) 分期付款;
(iii) 餘額轉帳;
(iv) 在非金融機構進行的現金、代幣、代用劵交付及/或兌換交易(包括購買現金券,購買外幣,匯票和旅行支票); 及/或
(v) 在其他金融機構進行的任何交易(包括從銀行購買商品和服務);
(c) 銀行轉帳(通過「快速支付系統」丶匯款丶電子直接付款授權等);
(d) 繳付賬單(包括但不限於水費丶電費丶保險費丶支付其他銀行和信用卡的款項等);
(e) 繳付給稅務局的稅項;
(f) 購買和/或充值儲值卡或電子錢包;和/或
(g) 全部或部分未發布丶取消和/或退款的交易。

我們可能會酌情決定不時增加或刪除上述不符合條件的交易清單。

[8] 本優惠可與優惠期內其他優惠或推廣同時使用,例如:

[9] 如果你已獲取現金回贈,但隨後撤銷該合資格交易(全數或局部),我們有權在不作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從你的核心賬戶中沒收或扣除相關現金回贈(視情況而定)。

[10] 現金回贈金額將以四捨五入至仙位計算。

[11] 除非我們另有規定,現金回贈金額均不得轉讓丶退還丶交換或轉換為其他形式。

[12] 你同意並知悉在現金回贈於適用的月份內轉入你的核心賬戶之前關閉核心賬戶,你將不能獲取現金回贈。

[13] 如果我們認為你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欺詐、濫用和/或不遵守本優惠條款及細則,我們有權撤銷你參加本優惠的資格及/或暫停或終止你於本行的任何或所有賬戶。在不作另行通知的情況下,我們不會向你支付任何現金回贈及/或我們有權從你的賬戶(包括但不限於你的核心帳戶)扣除我們已經支付的現金回贈。另外,我們保留所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的權利追討任何未償還的款項。

[14] 我們保留隨時暫停丶修訂或終止本優惠及以上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若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除非另有定義,否則在我們的賬戶條款中的定義應與本優惠條款及細則具有相同含義。

[16] 如這些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任何歧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有效日期:2020年10月1日